離開山西永濟的寨子村,已有兩天多的時間,記得最清晰的一句話,是蒲韓鄉村社區協會負責人鄭冰老師說的:「我們(合作社)不搞少數服從多數,這不是我們要的民主。我覺得,真正的『民主』,應該是『民主化』的過程。」這一句話給我的啟發是,將兩岸的民主化程度進行比較,或許是毫無意義的事情,因為,即使不少台灣人認為中共政權的「不民主」,卻有不少的基層農/人民有意識的在村社內進行組織與公共議題的討論,以及各式各樣的草根實踐,進而影響到中央政策的擬定,比如人民公社時期的「包產到戶」,又或者2007年實行的合作社法;而影響中央決策也只是「草根民主」的作用力之一,重點應該是人民學習組織化的過程吧
一位梁中心的朋友跟我說:你可以常常聽到村民對中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,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,他們常說中央政府的政策方向是好的,比如2006年之後,三農議題持續被納入每年的「中央一號文件」。然而,當中央政策落到地方政府,卻無法確實到位,因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行政與財政權責分立之後,地方經濟發展的職責幾乎全部落到了地方政府身上,而地方政府又沒有足夠的資本進行發展,因此只好不斷的開發當地的自然資源,以累積地方政府的資本,比如:以往山西的採礦場都是小規模而分散的,在2008年後開始大規模的開採煤礦,環境遭到破壞的速度是急遽驚人的。說穿了,這使得了中共中央與地方政府的矛盾是越發尖銳。另一方面,中央政府在改革開放後,設立沿海經濟特區吸引外資,資本累積到一定程度,為了紓緩資本的過剩,便「騰退」了一批又一批的城鎮老舊社區,蓋了商品房,進行房地產投資,也大規模的將農村的土地商品化,將原屬於村集體的土地,轉換成可由個人投資的商品,讓過剩的資本得以重新被被市場機制啟動。一個曾在香港念書的廣州女生跟我說,香港在近年來也有越趨頻繁的強拆事件,有人說,強拆後興建的商品房,大多是新興的大陸資產階級購買,特別在香港的新界一帶,因為離深圳很近,所以拆遷民房徵用土地以蓋商品房的速度,更為快速的蔓延著。然而,她認為這只是一方說法,她說,這種論述往往在族群對立的角度而抹黑了大陸人,她說,即使買房的大多是新興的大陸資產階級,但真正獲得大規模利益的是香港的房地產商。
說了這麼多,我的意思是,談論中共政權的「民主」與否,不能不正視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矛盾:談論與實踐「民主」,不能只著眼在政治民主的層次。一點點的啟發。(上述僅僅作為田野筆記,內容可能有待修正,也還需要進行更多的材料蒐集與討論工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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